一、调查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潼南区潼南金福新区,调查范围为A10-01/03地块,调查面积为*.22m2,中心经纬度105.*°,30.*°。A10-01/03地块北至A8-02/03地块,东至A10-02/03地块, (略) ,西至向阳大道。
2018年前为耕地、林地和宅基地;2018年,地块征收;2019年,无变化;2020年,地块东侧建设潼南大道;2021年,地块南 (略) ;2022年,地块西侧修建向阳大道;2023年,地块东北侧部分区域地面平整;2024年至今,无变化。
根据《 (略) 潼南区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2023年版)》,A10-01/03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4年6月,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项目组开展调查工作,通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周边人员访问等方式,对场地内可能造成污染的活动进行调查,掌握了场地内历史用地情况,现场遗留污染物等。根据《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服务八条惠企措施的通知》(渝环办〔2022〕97号)中,“六、简化涉及农用地等变更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的相关内容 对农用地等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通过查询历史资料、访谈知情人员、利用关联地块信息、现场勘查及现场快速检测等方法调查核实后,确定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以及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且现场不存在污染迹象、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等情形时,可以免于采样监测。”
结合前期调查及现场踏勘的情况,本次调查地块符合渝环办〔2022〕97号文件要求,可免于采样监测。因此,在地块内设置6个快筛检测点位,砷、镉、铜、铅、汞、镍、钴、钒检测数值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调查结论:A10-01/03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规划用地性质要求。
二、联系方式
现将报告基本信息按照相关要求公示,报告文本或者其他相关问题请联系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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