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472-(略)
序号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 年产(略)吨锌铝镁生产线建设项目 | (略) (略) (略) 铸造事业部 | 内蒙古 (略) | 项目拟设置2台35t锌铝镁合金锭反射炉、1条直线爬坡铸锭机、1条直线铸锭机等设备,新建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及利用现有厂房建设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生 (略) 等依托现有配套设施。 | 1.废水: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排放。 2.废气:项目反射炉熔炼过程(反射炉焦炉煤气燃烧过程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及浇铸过程产生的废气分别经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共同进入1套脉冲式布袋 (略) 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 )中标准限值;未被集气罩收集到的颗粒物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3其他炉窑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噪声: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选取低噪声设备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 (略) 的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锌铝镁渣、除尘灰、废耐火砖,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危险废物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 (略) 置。本项目利用现有闲置厂房建设1座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新建1座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