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大吉林省金 (略) PEG车间综合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真:0431-*
通讯地址: (略) 经 (略) 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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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吉林省金派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PEG车间综合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 (略) 化工产业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内 | 吉林省金 (略) | 吉林省龙桥 (略) |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 (略) 化工产业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依托厂区现有厂房、车间及其他部分辅助、储运、公用、环保工程基础上,通过新增部分生产设备、调整原料、增加批次扩产官能化聚*二醇,配套建设硫酸储罐、纯水制备装置。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官能化聚*二醇2600千克。 | <p>(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产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确保废气中氨、硫化氢、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环氧*烷、二氯*烷排放浓度达到(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附录C计算得出的排放环境目标值(DMEGAH)后,分别经1根25米高和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确保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要求,经1根高度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须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要求后,经专用烟道排放。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产工艺废水、车间尾气吸收排水、设备清洗废水须经高浓度废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与地面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及隔油预处理后的餐饮废水一并经中浓度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出水水质达到 (略) 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商定的入水水质要求后,再与循环冷却排污水、纯水制备排污水一 (略) 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牡丹江。(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保护措施。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分别做好新建生产装置区、罐区地(侧)面的分区防渗工作,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渗、防腐、防漏处理,强化对依托的生产装置区、各类库房、事故应急池、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现有分区防渗措施和管线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废溶剂、废气治理废活性炭、废溶剂桶、废玻璃瓶、废内包装物、污水处理污泥、废离子交换柱、实验室废液、废紫外灯、废化学品、废培养基、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p> | 已由建设单位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