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部门: (略) (略) 发 (略)
监督部门联系人:曲忠春
监督部门电话:#
标段(包)名称:本溪市溪湖区辽河流域太子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原开标时间:2025-01-22T01:00:00.000+0000
修改后的开标时间:None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1、本工程原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取消,工程量清单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2、本工程原拦标价取消,拦标价以本补遗文件为准。拦标总价为人民币#仟#佰###万#仟#佰###元#角#分(¥28,#)。 3、开标(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年1月22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4、计划工期为: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11月30日,共计296日历天。 5、本工程材料发生二次倒运费用,投标人报价时均考虑在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予考虑。 6、本工程设材料暂估价,见下表: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合同编号:24QHZB# 工程名称:本溪市溪湖区辽河流域太子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第 1 页、共 1 页 序号:1; 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钢护栏; 计量单位:m; 数量:2480; 暂估单价(元):210 ;金额(元)# ;备注 7、各投标人按最新的补遗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除以上内容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均不做调整,此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于工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