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略) (略) (略) 国 (略)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深化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温医保联发(〔2023〕7号)等文件规定,经评估,现将平阳县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达到重度一级以上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名单如下:
公示期7天(10月18日-10月24日)。公示期间如申请人或申请人家属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要求争议复评的需在公示期内提出。有问题反映或举报,需实名反映或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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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 (略)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