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地(G)[2024]-1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的规定,现将《宁地(G)[2024]-11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1、场地基本情况
宁地(G)[2024]-11号地 (略) 中宁县大战场镇,地块四至范围:东侧为大战场 (略) ,南侧为 (略) 场,北侧为空地,西侧为中宁 (略) 。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5°33′30.(略)″,北纬37°24′11.(略)″,宗地占地面积为(略).0m2。
调查地块土地流转手续及相关资料齐全,调查地块历史阶段上主要为集体农用地、国有建设用地,2008年以前一直为集体农用地,起止时间不详;2008年至2013年,一直为集体农用地,2013年10月地块内北侧部分无变动仍为集体农用地,地块内南侧建设了住宅地基,后因资金及规划用地不符等客观原因,终未建设住宅;2014年至2020年地块内土地性质为集体农用地,2021年10月,中宁县人民政府将该地块土地征收为国有农用地;2021年12月10日,中宁县人民政府取 (略) 人民政府关于中宁县2021年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文件,同意将本地块转用为建设用地,后续计划拟将该地块公开出让为住宅用地,目前宁地(G)[2024]-11号地块现状为未利用地空置设。其土地利用性质明确,现有收集资料、人员访谈情况及历史航拍影响资料一致,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2、调查结论
根据对地块环境资料、有关政府文件等资料收集及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分析等,本次调查确认调查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现有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存在,不属于污染地块。该场地符合相关用地的标准,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可不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联系方式
土地使用权人:中宁县自 (略) 联系人:徐浩龙 联系电话:(略)
调 查 单 位:宁夏 (略) 联系人:高 旗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