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3年2 (略) 新瑞鑫诚 (略) 承担“ (略) 政基础设施供排水项目-五一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现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政基础设施供排水项目-五一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二期)
项目地点:十二师五一农场一期预留空地上,项目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7°24′43.99″,北纬44°02′14.33″。
建设内容:本工程为近期二期工程,处理规模1.0万m3/d,扩建完成后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2.0万m3/d。本次设计内容包括:1、新建1万方处理能力构筑物;2、增加相关设备等;3、现状构筑物改造等。本工程主要建设的构筑物有:氧化沟、二沉池、絮凝沉淀池、滤布滤池车间、污泥浓缩池等多个构筑物,配套增加配电室等建筑物。增加或改造设备的现状建构筑物包括粗格栅间及提升泵房、细格栅间及旋流沉砂池、鼓风机房、脱水机房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详细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 (略) 新瑞鑫诚 (略) 林世琦,联系电话:*。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兵团十二师五一新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第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新 (略) 新市区百园路建设环保科技大厦
联系人:刘小丰
电话:*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新瑞鑫诚 (略)
地址:新疆昌吉回族 (略) 宁边西路水电巷旁17号办公楼2层
联系人:林世琦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第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9日
附件1:《 (略) 政基础设施供排水项目-五一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