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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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南外环路与万通街交叉路口东侧( (略) 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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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准格尔旗 (略) 不锈钢还原罐及铸件制造改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址: (略) 准格尔旗龙口镇马栅村后沙圪堵社现有厂区内
三、建设单位:准格尔旗 (略)
四、环评机构:内蒙古 (略)
五、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淘汰1t电炉,更换为3t、2t电炉;对除尘系统进行改造。总投资为600万元,环保投资48.7万元。
六、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扬尘主要来自清理场地、挖掘、回填、土方转运和土石方、物料堆积随风起尘等,为了减轻施工期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应对可能产生扬尘的污染源进行相应的控制措施。制定定时洒水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制定专人负责,防止因天气干燥而造成地面二次扬尘的产生;开挖作业尽量避开大风天气,减少扬尘产生;对施工现场合理布局等措施。项目周边无大气环境敏感目标,故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电炉废气主要为颗粒物,电炉上方设旋转移动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25m排气筒排放。烟气收集率95%,除尘率99.6%;浇注除尘器废气主要有颗粒物、非*烷总烃,生产线设上集气罩下抽气进行收集,覆膜砂浇注集气罩收集,引入两级除尘水箱+除沫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系统进行处理,尾气经16m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系统中烟气收集率85%,除尘率97%,有机废气的处理率为85%;铸造型砂产生的颗粒物定点操作,人工落砂后进行收集,经冷砂机强冷后,储砂区暂存,回用于生产;清理粉尘、机加工粉尘定点加工,对于沉降下来的粉尘及时清扫收集,防止二次扬尘;对车间内少量未能及时沉降下来的粉尘,建设单位在车间侧墙上安装排风扇,房顶安装天窗等,进行强制换气通风,避免粉尘在车间内聚集对作业人员产生影响。焊接烟气设置定点焊接区域,并设置移动式除尘器,将烟气引至移动式烟气净化机内进行处理,收集率95%以上,移动式烟尘净化处理率为90%,尾气车间内排放。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用于施工作业面及道路抑尘的灌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龙 (略) 清运进行处理,不外排。
2.电炉炉外循环水冷却系统用水循环利用,补充不足量,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排入污水收集管网,最终进入龙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各种噪声源多为点源,经过距离衰减后,噪声值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生产设备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产噪设备集中布置、采用室内布置、减振基础、隔振基础、柔性连接方式等减振、消声和隔声措施。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需要挖土、运输弃土、运输各种建筑材料(如砂石、水泥、砖、木材等),工程完工后,会残留不少废建筑材料。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实行标准施工、规划运输,送至环保指定地点处理,不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制造新的“垃圾堆场”、造成水土流失,不然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其次,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
2.原料杂质主要成分如金属氧化物等,收集后可分类外售有关企业生产利用;不合格品、炉渣、冒口废物及机加工废物,收集返回生产系统做用料;项目电炉及浇注工序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收集量为182.37t/a。收集后外卖做炼铁厂原料。除尘灰均采用专用布袋进行收集转运,保证除尘灰不落地;项目每年产生的废砂量为100t/a,外售建材企业做原料综合利用。;企业外购的白模在本项目利用后,剩余的边角料量为4t/a,定期返回原料供应企业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养护废物、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的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项目二
一、项目名称: (略) 大雄水泥制品有限责任
公司新增60t/h水洗砂烘干项目
二、建设地址: (略)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郊苏计 (略) 道125k+50处东南侧沟掌
三、建设单位: (略) 大雄 (略)
四、环评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物料输送转运系统、烘干系统、除尘系统以及公辅设施。设计生产规模为60t/h。总投资为220万元,环保投资110万元。
六、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器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少量SO2、NO2、CO、烃类等污染物,施工扬尘主要影响下风向区域,对施工期间的扬尘污染源严格管理可以把施工扬尘控制在最低水平;场地平整配电室、转载点、带式输送机栈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材料装卸、运输扬尘采用施工场地及时洒水、密闭运输、限速等措施将扬尘降到最低。施工期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
2.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输送转运粉尘、烘干废气。烘干生产线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配套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制的要求。输送转运粉尘本项目投料粉尘产生量为1.01t/a,0.6kg/h,在厂区内呈无组织排放。采取洒水抑尘等,综合除尘效率为8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收集后拉运至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本项目施工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及水生生物产生明显影响。
2.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29m3/d,水质简单,处理后回用厂区绿化,不外排。
(三)噪声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噪声的施工机械主要为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吆喝声等,多为瞬间噪声;挖掘机、推土机等大型作业车辆噪声级较高。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过程管理,限值车辆出入速度,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可将噪声降至最低,使施工期噪声的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
2.主要噪声源为提升机、输送机、烘干设备及风机等设备噪声,源强一般在75~110dB(A)左右。主要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经墙体隔音可衰减10~25dB(A)噪声值,各噪声源源强在采取措施之后在80dB(A)以下,采取措施情况下,项目北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4类标准限值,其余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 2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弃物
1.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弃土弃渣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弃土弃渣按指定线路运输至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
2.本项目运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废布袋和生活垃圾。除尘灰经管道输送至粉煤灰仓,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回收。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劳动定员为4人,按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0.5kg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4t/a。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三
一、项目名称:准格尔旗友谊街道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二、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友谊街道
二、建设单位: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
三、环评机构:内蒙古 (略)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准格尔旗友谊街道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涉及5个行政村、社区,共计5个道路硬化工程(共计56个路段)。路线里程合计16.1546公里。项目永久占地面积为89189m2,临时占地面积为13309.99 m2。设计生产规模为60t/h。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4.5m,路面宽3.5m,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Ⅱ级。设置过水路面140m,涵洞3道,平面交叉29处。路基土石方42426m3。总投资为1438.3631万元,环保投资256万元。
五、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 景观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景观环境以及项目区动植物的生长均有一定的影响,但是,施工期对外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本项目施工期结束,永久占地被固化,绿化带种植植被、一些水土保持设施也相继建成,施工期引起的水土流失现状也将有所改善。
(2) 表层土壤保护措施
施工前,必须将占地范围内的地表层土壤先行剥离,单独堆存,以备施工完毕时覆土恢复植被。
施工期尽量减少占地,表土妥善保存,用于后期恢复植被。采取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加强管理严禁猎杀野生动物。
(3) 动植物保护措施
1)施工人员进行保护湿地知识宣传,加强对湿地进行保护,确保施工人员不进行非法捕猎等行为。
2)应对公路施工期临时占用地的植被恢复,可减轻本项目对沿线地区生态环境和景观的不利影响。
(4) 水土保持措施
1)路基填挖施工前在施工段建设截水沟等排水设施,避免松散土冲刷、填埋植被,淤塞河沟,污染水系。
2)对开挖裸露面等要及时恢复植被,进行绿化处理。
3)雨季施工时,应备有工程布覆盖,防止汛期造成水土大量流失,平时尽量保持表面平整,减少雨水冲刷;同时保持项目区排水系统畅通。
4)对开挖土方的转移、利用去处应事前作好周密计划和安排,开挖后的土方应立即利用,并同时实施碾压保护,减少临时土堆。
由于施工期是过程性、阶段性的建设,总体来讲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也是暂时的,其对周围环境一般不会有持续、重复的污染,施工结束后,污染自行消除。
(5) 临时用地措施
根据对项目区自然条件和各绿化部位的具体立地条件的分析,结合公路建设对水土保持防护要求,从当地优良的乡土树种和经过多年种植已经适应当地环境的引进草种中选择。主要包括取弃土场及取弃土场便道撒播草籽。
(6)生态公益林保护措施
1)根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公益林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施工前,办理占用、征用手续,按法定审批权限报人民政府批准,缴纳有关费用。施工单位应按上述要求办理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和采伐林木审批手续。
2)建设单位应按照公路征地补偿中砍伐树木补偿标准加以补偿,另一方面通过路基边坡和路基两侧的绿化措施加以补偿,保证植被覆盖度高于周边环境。
3)生态公益林路段划定明显的征地范围,加强路基清表作业控制,严禁跨越红线施工;严禁工程占用国家一级生态公益林。
4)要明确设定施工区域,限制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
5)弃土场以及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设施严禁占用生态公益林。
6)对于占用的幼龄树木,应及时移栽,尽量不砍或少砍。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禁止随意砍伐林木和设施。
(7) 取弃土场和取弃土场施工便道生态恢复措施
1)在施工前将15cm表土层预先剥离作为后期土地整治、绿化覆土来源,路基剥离表土、弃土场剥离表土堆场均设置在路基施工道路、弃土场临时占地征地范围内,采取在表土堆场四周设临时截排水沟、表面进行覆盖、播撒草籽绿化等防护措施。堆土高度控制在3.0~5.5m以内并用装土草袋进行拦挡防护,弃土场边坡及平台上播撒草籽进行防护。
2)施工结束后,结合地形做好场地的排水防,对弃土场平整坡面,覆盖30-50c厚表土并恢复植被,根据临时占地原土地利用类型,复垦为草地。生态恢复,撒播草籽。
2.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做好植被恢复以及道路两侧绿化工作,绿化应充分考虑有关行车要求、交通安全、环境状况、自然条件及道路养护等问题;营运管理部门必须强化绿化苗木的管理和养护,确保公路绿化长效发挥固上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配备专业技术员定期对绿化苗木进行浇水、施肥、松土、修剪、病虫害防治,检查苗木生长状况,对枯死苗木、草皮进行更换补种。未硬化的护坡等播撒草籽,保护周围良好的生态环境状况。
公路建设经济效益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施工期、营运期对沿线地区生态环境的影响,按项目环保计划实施防治措施,可使影响降至最小程度,公路沿线生态环境得到保护。临时便道等临时用地按本次评价拟定的复垦措施及植被恢复措施,可使对土地资源及农业生产的影响降至最小。
工程路线布设合理,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从生态环境角度评价,本工程建设可行。
(二)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运输道路、施工场地应定时洒水;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蓬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废弃物和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
(2)加强绿化措施,有针对性地优化绿化树种、绿化结构和层次,提高绿化防治效果,减少气态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交通管理,规定车速范围,保持车流畅通,提高道路的利用效率和通行水平,减少因拥挤塞车,怠速行驶造成的大气污染;路面应及时清扫,防止固体废物随风飞扬造成大气污染。采取措施后,本项目道路机动车尾气不会对沿线环境空气产生明显影响。
(三)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和车辆要加强检修,尽量杜绝跑、冒、滴、漏,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本项目施工所需机械均为常用机械,项目附近的城镇均具备修理保养条件,施工现场不考虑机械的保养维修;本项目不设预制场、混凝土拌合站,物料堆场等其他临时工程,施工场区设置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作施工场地洒水。
(2)运营期应加强道路的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扫和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减缓路面径流冲刷污染物的数量。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
(四)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防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进度、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管理,提倡文明施工对人为活动噪声应有管理措施,要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低限度减少噪声扰民;交通噪声防护措施,需减速并禁止鸣笛保持道路畅通也是减缓施工期交通噪声影响的重要手段。
施工期应通过采取禁止夜间施工、设置围挡或移动式声屏障、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敏感点环境噪声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1 类标准限值要求。
(2)运营期噪声污染保护措施
1)通过加强公路交通管理,如限制性能差的车辆驶入,在重要敏感点附近路段设置减速带,可以有效控制交通噪声的污染,减少交通噪声扰民问题。
2)维持公路路面的平整度,做好路面养护,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等引起交通噪声。
3)建设单位还需结合当地生态建设规划,加强拟建公路工程征地范围内可绿化地段的绿化工作。对路堤边坡和排水沟进行进一步绿化工程设计。
4)加强拟建公路声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工作,对可能受到较严重污染的敏感点实行环境噪声定期监测制度,根据交通量增大引起的声环境污染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
5)敏感目标自身防护措施:对于公路交通噪声超标问题,可采取的工程防治对策和措施有环保搬迁、栽 植绿化林带、隔声窗、声屏障、调整公路线位、调整建筑物使用功能。根据本项目工程与环境特征,项目为开放型道路,为满足沿线居民通行需求, 不适用声屏障的降噪措施;栽植绿化林带降噪效果一般,且本项目沿线居民与路 线距离较近,受沿线居民与路线距离限制,不适用于本项目;受工程因素和环保 因素的限制,公路线位难以调整;调整临路建筑物的使用功能难以实施;因此, 建议项目采用隔声窗。
本次评价根据项目运行远期达标距离,对未建设区的未来规划建设噪声敏感建筑布局提出建议。道路两侧在未采取噪声防治措施情况下,在交通噪声贡献值不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范围(26m)不宜新建住宅楼、学校、医院、 (略) 、居民区等敏感建筑物。
上述噪声防护距离内若新建住宅楼、学校、医院、 (略) 等敏感建筑物,尽量将楼梯、电梯、厕所、厨房等置于面向马路一侧,在噪声达标距离范围内新建噪声敏感建筑物时,开发单位应自行采取适当的噪声防护措施。
工程对沿线敏感目标的影响可接受。
(五)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1)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土等,采取以下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按计划和施工操作规程,并在指定地点存放,由环卫部门清运,严禁随意丢弃,严格控制环境污染物排弃;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集中堆放, (略) 政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工程产生的弃土排至弃土场,不得随意排放。
(2)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运输车辆装载过多时散落的泥土、汽车轮胎携带的泥沙。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少,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