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津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太平村门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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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 (略) 太平村门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天津 (略) | (略) 静海区大邱庄镇太平村,站址位于蒙西管道GX37#阀室东侧,东、南、北三侧均为经济林,西侧 (略) ,联通管道工程起于蒙西管道GX37# (略) 管线预留阀BV07,终于太平村门站围墙外2米处,全长计0.18千米 | 联合泰泽 (略) | 太平村门站项目, (略) 静海区大邱庄镇太平村,站址位于蒙西管道GX37#阀室东侧,联通管道工程起于蒙西管道GX37# (略) 管线预留阀BV07,终于太平村门站围墙外2米处,全长计0.18千米,占地面积0.438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太平村门站及站外与蒙西管道GX37#阀室联通管线(全长约0.18千米)。 | 1.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施工周边扬尘污染治理,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应使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运输车辆、推土机等,运输车辆禁止超载,对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监督管理;有机废气应经移动式VOC废气净化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施工期产生的废建筑材料、生活垃圾等应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漆渣、废漆桶等应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3.认真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控制交通流量,规范运输秩序,确保噪声不会对周边敏感目标造成显著影响。 4.认真落实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泥浆水应经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清洗废水应经临时排水沟、隔油沉砂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管道试压废水应经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 (略) 绿化;生活污水经应化粪池沉淀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5.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及时做好施工场地平整和生态恢复等生态保护措施,做好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6.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7.运营期产生的检修粉尘、废滤芯、清管废渣应交物资回收部门处理;漆渣、废漆桶、废机油、废油桶、沾染废物等应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8.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9.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