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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雁宝能源国能 (略) (略) 政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马鹏军 电话:*
邮箱:*@*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 (略) http://**.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雁宝能源国能 (略) (略) 政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雁宝能源国能 (略) (略) 政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黑龙江农垦 (略) | 内蒙 (略) (略)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000.* | 1012.*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75天,除乔木、灌木栽植工程外,其他全部工程工期60天,乔木、灌木栽植1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 75天,除乔木、灌木栽植工程外,其他全部工程工期60天,乔木、灌木栽植1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
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证书编号:D*,有效期至2029年2月5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黑)JZ安许证字【2015】*,有效期至2027年2月26日。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证书编号:D*,有效期至2028年12月8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蒙)JZ安许证字【2013】*,有效期至2025年3月18日。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于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编号:黑*0,使用有效期至2024年9月10日。 | 李慧芳/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蒙*4,使用有效期至2024年7月1日。 |
业绩 | 项目名称1:黑 (略) (略) (略) 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发包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8月; 项目名称2:韩桢村文化休闲广场建设项目,发包人: (略) 平房区平盛街道办事处韩桢村民委员会,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8月; 项目名称3:明水县多功能运动场建设项目,发包人:明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9月; 项目名称4:三宝乡三岔村建设文化休闲广场工程,发包人:宾县三宝乡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11月; 项目名称5:2021年平房区三沟慢行绿道建设(马家沟、何家沟)项目施工三标段,发包人: (略) 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2月。 | 项目名称1:察右前旗土 (略) 路面恢复和平地泉居然之家广场维修改造项目(二次),发包人:察右前旗新 (略) ,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月; 项目名称2:胜利广场及土贵乌拉镇东出口建设项目,发包人:察右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8月; 项目名称3:集宁区应急避难所项目学府广场二期工程,发包人: (略) 集宁区广场管理所,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1月。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马鹏军 电话:*
邮箱:*@*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 (略) http://**.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