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翌升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PP塑料板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24年7月12日 |
项目名称 | 广东翌 (略) 年产1.*吨PP塑料板材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翌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高要区金渡镇工业集聚基地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略) 祥 (略) |
建设规模(内容) | 项目主要从事PP板、PP焊条、PP型材,年产PP板*t、PP焊条1000t、PP型材1000t。项目占地面积6667.5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一、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 (略) 排入金渡镇水质净化中心处理。 二、废气:项目挤出废气和造粒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二级生物滴滤+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固体废物:不合格品产品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包装材料收 (略) 处理,不外排;破碎粉尘自然沉降产生的沉降粉尘收 (略) 处理;废气处理产生废活性炭、 (略) 、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和手套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音: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减震降噪等措施。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金渡镇水质净化中心设计进水标准两者较严值后通 (略) 排入金渡镇水质净化中心处理。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非*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及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执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有关规定。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高要区南岸街 (略) 20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0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