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置: (略) 永定镇小园安置房地块。
事由:门头沟 (略) 域组团01—11地块及曹各庄、桥户营村土地一级开发小园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1平方米,该项目因设计优化,拟调整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为做好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前公众参与工作,原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和调整后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在项目 (略) 规划和自然资 (略) 站予以公示。
调整内容:优化完善技术经济指标表、建筑明细表、配套明细表等表格格式及数据,修正部分建筑单体名称,调整总平面中汽车位、自行车位、室外文体活动场地、垃圾分类投放站 (略) ,补充地面个别单体建筑与住宅的间距标注等,详见附件1、2。
法律依据和公示时限:根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要求,现将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为从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30日,共7个工作日。
反馈意见:公示期间,若有意见,请 (略) 提交书面意 (略) 规划和自然资 (略) 站反馈意见。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应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略) 反馈书面意见的请 (略) (邮寄地址: (略) (略) 新桥大街48号,邮编:#),反馈日期以邮戳为准。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意见。我局将及时研究收到的反馈意见,采信结 (略) 规划和自然资 (略) 站进行通告。
附件:1.原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pdf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略)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