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金茂源 (略) 醋酸*(*)酯安全提升及节能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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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醋酸*(*)酯安全提升及节能改造项目 | 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江苏省赣榆海州湾新材料产业园) | 江苏金茂源生物化工有限责任 |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位于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江苏省赣榆海州湾新材料产业园)现有厂区内,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项目拟采用差压精馏技术,将酯化系统余热用于后道工序,拆除醋酸*(*)酯装置酯化工序4套小型酯化系统,购置一套同等规模的大型酯化系统,对年产*吨醋酸*(*)酯生产线进行安全提升及节能技术改造,实现吨产品节能0.5t蒸气,酯化工序设备数量减少70%,工艺控制点及密封泄漏点减少70%。项目建成后,现有*吨/年醋酸*(*)酯产能保持不变。 | 废气 本项目涉及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有:醋酸*酯装置区(含中间储罐)废气,以及依托的危废仓库、污水处理站、储罐区等场所产生的废气。 (1)醋酸*酯装置区废气(主要为*酸*酯、非*烷总烃)经“冷凝+二级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二用二备、含脱附)”处理后,尾气经19m高排气筒(DA017)排放; (2)危废仓库一废气(主要为非*烷总烃)通过密闭负压收集,经“一级水吸收”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19)排放; (3)污泥压滤及危废库二废气(主要为硫化氢、氨)通过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21)排放; (4)*酸储罐及装车废气(*酸、非*烷总烃)采用密闭管道收集,进入“二级碱喷淋”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尾气经20m高排气筒(DA018)排放; (5)污水站废气(氨、硫化氢)通过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一级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醋酸*酯装置区密封点泄漏废气以及依托的危废仓库、污水处理站等场所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及异味气体。通过采用自动化密闭设备、加强管道阀门密封检修、定期开展泄露监测与修复,及时转移处置固体废物、加强废气密闭收集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吸收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排水等。 项目工艺废水、废气吸收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等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主要处理工艺为“两级A/O+沉淀+浅层气浮+芬顿氧化+沉淀”,设计处理能力为*m3/d)处理,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标准后,排入园区通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兴庄河。技改项目实施后,厂区现有化工装置区(*醛装置区、醋酸*酯装置区)循环冷却排水排放方式调整为经废水排放口排放,厂区其他装置区清下水排放方式和排放标准保持不变。 3、噪声 本技改项目主要噪声源有风机、泵、冷却塔等。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措施、设置隔声围挡、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需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在明确固体废物属性前,须按照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土壤和地下水 本项目实施分区防渗。将生产装置区基础、罐区储罐基础、污水处理池底板及壁板、危废仓库等划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危废仓库防渗要求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装卸车栈台界区内地面、冷却塔水池、初期雨水池底板及壁板、事故水池底板及壁板等区域划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6、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应及时建立环境风险防范机制,更新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生产装置和储罐区的自动化控制水平,设置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物资,一旦发生火灾爆炸风险事故,应及时通知和疏散周围群众。同时建立“单元-厂区-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在发生*酸、*酸*酯泄漏和火灾爆炸事故时,应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关闭厂区排放口阀门,及时收集泄漏物料和事故废水,防止事故废水对附近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