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第九师164团4连连队文旅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164团综治中心
编制单位
监测单 (略) 水 (略) (略)
地理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
说明
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根据主体工程设计资料,本项目总占地面积0.70hm2,其中红线内占地0.67hm2,红线外占地0.03hm2(为附属建筑物占地),占地性质为永久占地。各区占地如下:硬化铺装区占地面积0.28hm2(永久占地),绿化区占地面积0.22hm2(永久占地),建(构)筑物区占地面积0.08hm2(永久占地),管线工程区占地面积0.142hm2(永久占地0.002hm2。其中重复占地0.14hm2,与硬化铺装区重复占地0.06hm2,与绿化区重复占地0.08hm2),施工生产区占地面积0.05hm2(重复占地,全部与绿化区重复),未利用区占地面积0.09hm2(永久占地)。本项目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
由主体资料可知,本项目立项文件建设内容为:新建排水设施、文化墙、文化广场、停车场、道路硬化亮化美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施工设计调查现状,项目区内现状停车场完好,且位于连队宿舍门前空地,距文旅基地步行不到100米,停车方便,使用便利。施工图阶段本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为:①新建文旅基地、门卫室、室外公厕各一栋。②新建与项目配套的室外给水、排水、 (略) 及绿化、硬地、军垦记忆形象丰碑、景观亭等设施。③拆除重建90m围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