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组织编制的关于中国家居服专业采购基地及留用地、仙城镇乡村振兴项目用地的《 (略) 潮南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编号:*)》(以下简称《审批表》)于2022年12月 (略) 自然资源局潮南 (略) 潮南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编号:*)批准同意,按照《 (略) 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0﹞194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号)和《关 (略) 新一轮预支建设用地规模的函》(汕自然资函〔2021〕9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审批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全力打造纺织服装产业超2000亿元产业集群,进一步推动纺织服装“四大工程”等有关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加快转型升级,提高镇域经济发展,潮南区近期拟在峡山街道和仙城镇推进中国家居服专业采购基地及留用地、仙城镇乡村振兴项目的建设。但由于本次项目用地部分不属于规划城乡建设用地,与《 (略) 潮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下称《规划》)不相符,根据《 (略) 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 (略) 自然资源厅 (略) 农业农村厅 (略) 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乡村振兴用地政策的补充意见(试行)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9〕10号)“乡村振兴建设用地纳入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使用范畴”,以及《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号)中“预支建设用地规模应优先保障‘十四五’近期急需落地的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其他建设项目 (略) 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的要求,本次项目使用符合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要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规模落实地块位于潮南区峡山街道义英社区、华桥村,仙城镇深溪社区,用地总面积13.1802公顷,共涉及2个地块。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2.9190顷、建设用地0.2612公顷。规模落实后,规划地类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落实地块不占用《规划》划定的禁止建设区,不位于生态红线划定范围及矿产资源相关规划区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 (略) 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水源保护区核心区、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等相关区域。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 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使用潮南区预下达规模13.1802公顷,落实后规划潮南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3.1802公顷,即规划潮南区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增加至12866.1203公顷,未突破《规划》到规划期末与预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总指标,潮南区剩余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62.7112公顷。
2. 耕地保有量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拟占用耕地面积(含可调整地类)8.9083公顷,占用耕地可由区耕地储备指标或易地购买指标等方式解决,以确保规划期内潮南区耕地保护目标的落实。规模落实后潮南区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保持不变。
3.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涉及《规划》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11.7273公顷,已与潮南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相衔接,且该划定成果已正式启用。规模落实后,不影响潮南区最新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指标。
附件:
1、潮南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
2、潮南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
(略) 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
2022年12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