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略) 井十洲城(一期、二期)(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24〕092号),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工程总承包合同》专用合同第17.1.1(二)条款修改为: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经双方审核确认施工图预算为建安工程费,具体建安工程费由双方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本合同约定确定并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项目的建安工程费合同价和施工期间进度款的支付及结算依据。
本项目施工图须经发包人组织审查且书面同意后方可送图审。承包人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工作后,由其根据承包人已标价模拟清单、发包人提供的模拟清单编制当期公布的材料信息价(针对模拟清单缺漏项部分,应考虑合同价下浮率)编制施工图预算报送发包人审核(须在施工图通过审查后28个日历日内报送),施工图预算金额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若超过签约合同价,经发包人审核后认为设计不合理的,承包人应无偿修改设计,并承担相关设计费用、增加的施工图预算审核费用和工期延误等责任。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出具的施工图预算审核价后14个日历日内提出反馈,否则视为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出具的审核价。其中施工图预算编制执行以下内容:
(1)施工图预算中单价按以下先后顺序确定:
①承包人中标价中已标价的模拟清单的单价(包括根据报价要求的偏差修正);
②发包人模拟清单综合单价乘以(1-合同价下浮率)
③不在模拟清单之内的项目, (略) 造价主管部门颁布的最高投标限价采用的定额、费用标准、价格信息计算得到的综合单价乘以(1-合同价下浮率)。材料单价以发包人提供的模拟清单编制当期《泉州工程造价管理》 (略) 材料信息价格为准;《泉州工程造价管理》没有公布的材料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发包人会同监理工程师、工程预结算审核单位审核后确定;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带有专利技术的材料和工艺,如必须使用须书面征得发包人同意。
(2)暂定金额确定:模拟清单以综合单价包干计费,工程量按实结算。暂定金额确定后,纳入本项目的建安工程费合同价。
2.本补充通知(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二)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 (略) 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原因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略) 十 (略)
招标代理:中国 (略)
2024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