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略) 年产(略)套渔具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5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至怀远县生 (略) 行政审批科(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 (略) 窗口)。
联系电话:0552-(略)
地址:怀远县涡 (略) 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 (略) 窗口 邮编:(略)
项目名称:年产(略)套渔具配件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怀远县陈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5号厂房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 (略) (略) 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拟投资(略)元,租赁陈集镇乡村振兴产业园标准化厂房5号厂房,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购置熔铝炉、压铸机、数控车床、冲床、空压机等设备;待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年产(略)套渔具配件的生产能力。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于2024年08月20日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07-(略)-04-01-(略),备案文号:怀发改备案【2024】366号,根据项目备案通知,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炼(化)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浇注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以及脱模剂废气(非(略)烷总烃)。
熔炼(化)废气(颗粒物)、浇注废气(颗粒物)、脱模剂废气(非(略)烷总烃)经集气罩+冷热交换器+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颗粒物、非(略)烷总烃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定期清掏,作农肥使用,不外排。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熔铝炉、压铸机、机加工设备等加工设备 (略) 理设备风机、空压机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70-90dB(A),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略)《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以及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为铸造工段产生的废钢模、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熔炼(化)、浇注工序收集的粉尘;危险废物主要为有含油铝屑、废脱模剂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等。
铸造工段产生的废钢模、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熔炼(化)、浇注工序收集的粉尘收 (略) ;含油铝屑、废脱模剂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后定期委托资质单 (略) 置;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略) 域环卫部门清运。
所有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 (略) 置或资源化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能够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