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徽金岩高岭 (略) 硅铝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部门: (略) 杜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61-*
地 址: (略) 杜集区政府对面原农业银行三楼
邮编:*
项目名称:硅铝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安徽金岩高岭 (略)
建设地点: (略) 杜集区朔里镇朔北路北50米金岩高新厂区内
一、建设项目概况:
安徽金岩高岭 (略) 硅铝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略) (略) 杜集区朔里镇朔北路北50米金岩高新厂区内,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总投资2826.63万元。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精铸材料实验室1000平方米、合成材料实验线1000平方米、检测实验室1000平方米。配套场地硬化、绿化、给排水、供配电、消防设施及环保设施等公用工程。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以及对策措施:
(1) 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包括生产用水和生活污水,精铸材料实验线和合成材料实验线生产环节用水定期补充,无废水外排,检测实验室生产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台面及地面清洁用水、实验器材清洁用水等实验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实验废水通过中和池处理后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 (略) 政管网排入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龙河。
(2)废气
项目制蜡模、脱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精铸材料实验室合成材料实验室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实验室有机废气经通风厨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实验室无机废气经通风厨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TA004)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振壳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生产设备均放置于生产区域内,采取隔声、减振等治理措施;对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在采用提高安装精度,减小声源噪声的同时,主要对厂房等建筑物的隔声、距离衰减等途径进行控制,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运行后产生的边角料、布袋收尘灰、废型壳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芯由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钢渣、除铁废料、废外包装外售,废石蜡、沾染危险物质的实验耗材、变质或失效的实验试剂、废活性炭、实验废液、废润滑油和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