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租赁公告
邹自资规告字〔2023〕15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租赁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总价(万元) | 综合楼面地价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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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元/㎡) | 增价幅度(元/㎡) | |||||||||
邹城2023A15 | 礼让路南,子贡路西 | 11752 | 商服 | 5年 | 不大于1.7 | 详见挂牌文件 | 180 | 90 | 5 | 36 |
邹城2023A15采取另设底价的方式网上挂牌租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申请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租赁,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按规定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租赁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租赁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各宗地挂牌租赁文件。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4日至2023年12月1日网上交易系统 (http://**:4430/)查询下载。竞买申请人须全面详细阅读了解网上挂牌使用权公告、租赁须知及其他相关信息后,按照网上交易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24日08时00分至2023年12月2日16时30分前(以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3年12月2日16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过程中如遇疑难问题,请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分中心联系。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4430/)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
2023A15号地块:2023年11月24日08时00分至2023年12月4日9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该宗地起始价为5年租赁期总价,土地租金可按年缴纳,每年租金按照最终成交价格的五分之一收取,每年缴纳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30日内缴清。
(三)竞得人有权按照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规划用地性质、规划要求和其他条件,对租赁土地进行开发、利用和经营,并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土地租赁期内造成土壤污染的,竞得人应按照污染担责原则,履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有关义务。
(四)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 (略) 自然资源局申请续租,经批准后续租。竞得人不提出申请续租或竞得人提出申请续租未获批准的,租赁期限届满后无偿无条件收回土地,并移交邹城土地储备中心统一管理,租赁土地上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期限与土地租赁期限相同,期满后竞得人须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土地租赁合同上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租赁土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按规划要求实施开发建设和经营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严禁变相开发商品住宅、公寓类项目。竞得人未按照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规划用地性质或者规划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或存在其他违反土地租赁合同约定情形的,市自然资源局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市自然资源局有权解除土地租赁合同,提前收回租赁土地,追究竞得人违约责任。涉及行政处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六)竞得人未经批准不得将土地租赁权向第三方转让、抵押、质押、留置、担保或其他处置。凡有上述情况的。市自然资源局有权解除土地租赁合同,提前收回租赁土地,并追究竞得人违约责任。
(七)租赁土地上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可向第三方出租,但不得销售。土地租赁期满时,竞得人必须收回全部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权。并确保权属清晰、无争议。凡因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权属不清晰或存在争议影响交回土地的,市自然资源局有权向竞得人追究法律责任。
(八)租赁期限届满,竞得拒不按约定方式处置租赁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市自然资源局可以按照约定拆除租赁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并清场,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土地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土地上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竞得人拒不执行的,由市自然资源局提请民事诉讼 (略) 强制执行。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分中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竞买保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分 (略) 财政局共同监管,挂牌活动结束后5日内按规定划转。如遇疑难问题请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分中心联系。
(十)由于系统原因,本公告不能直接原文 (略) 场网发布。 (略) 场网所示土地租赁公告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金山大道6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0537-*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分中心:0537-*
济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办理:0537-*( (略) 太白湖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四楼)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