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 (略) 纪委监委新建办案业务用房项目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分包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名称: (略) 纪委监委新建办案业务用房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二、招标编号:*-2023-1280-南方-ZB07。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略) 纪委监委新建办案业务用房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中区马铺路232号
工程内容: (略) 纪委监委新建办案业务用房,计划配置住宿房间240间以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约3700平方米)。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略) 纪委监委新建办案业务用房项目景观绿化工程以及为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所应实施的工作内容,具体施工范围以施工图及招标人工程部施工任务划分单为准。
施工内容:包含室外绿化、室外道路、围墙、景观铺装、运动场地铺装、原运动场地设施拆除、建渣外运等施工内容,具体详工程量清单明细表所列。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专业承包资质且营业执照范围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提供近三年工程业绩。
(二)投标人须是五矿集团或 (略) 的合格分包商;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4日14时前(如有变化,以电商平台最终时间为准),登录 (略) 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以下简称电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网络报名成功后,将对其发放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电商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投标。
六、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200元和投标保证金0元,以单位名义现汇分别缴纳至招标人财务账户,并将银行转账回执单作为投标文件(商务标)中的附件,上传至电商平台,未缴纳的将不能参与投标。标书费不予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完毕后7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退还。
账户名称: (略)
开户行:建行天津滨海临空支行
账号:*01840;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14时(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2024年1月24 日14时(北京时间)
如有变化,以电商平台最终时间为准。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招标人: (略)
日 期:2024年1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