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有关要求,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云南地质工 (略) 组织有关专家对《姚安至南 (略) (姚安段)第一施工总承包部二分部材料堆放场 (略) 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姚安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8-*
附件:姚安至南 (略) 建设项目(姚安段)第一施工总承包部一项目弃土场 (略)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点击下载查看)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