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激发我区教育人才队*活力、改善教师队*结构、提升新进教师素质,充分吸引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填报优 (略) 校师范专业,鼓励毕业后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安排专项指标,用于吸引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籍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填报优 (略) 校师范专业。凡填报优 (略) 校师范专业并被录取,且与区人社局、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学生,顺利毕业,达到相关要求,安排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三、工作流程
1. 6月份(高考后)公布指标和资格条件。
今年的指标共10个,其中:语文2个、数学2个、英语2个、地理3个、美术1个。指标可统筹使用,总量不变。如某个学科签订协议人数不足,则将该学科指标调剂至其他学科。
资格条件:
①具有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户籍;
②被优 (略) 校师范专业录取;
③通过在高校的学习,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④在高校就读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⑤参加相关考试合格;
⑥身体健康。
2.暑期(7-8月份)办理登记手续与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高中毕业生凭优 (略) 校师范专业录取通知书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办理登记手续,如某一学科登记人数超过公布指标,则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签订协议(某一学科签订协议最低分出现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累加得分,如仍相同,比较语文、数学两门相加得分,如仍相同,全部确定为签订协议人员)。签订协议时,相关人员缴纳*元押金。
3.定向生毕业后根据协议落实就业(详尽内容见定向培养协议书)。签订协议人员,凡大学毕业后拿到相应证书的(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参加相关考试合格安排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同一学科有2人以上就业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签约人员顺利毕业并到学校上岗后返还*元押金,同时补助在高校学习费用*元,费用由区财政负担(签约人员上岗一年后,每年发放*元,五年发放到位。签约培养教师原则上不得调出教育系统或辞职,如因特殊情况调出教育系统或辞职的,从调出教育系统或辞职当年起不予发放补助,同时按合同约定返还财政已发放的补助款)。
中共泰州医药高新区工委(高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财政局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
2024年6月14日
附件:
有关优质本科师范类高校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苏州大学
扬州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河南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注:含本科批次录取的其他“双一流”综合性大学师范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