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沂水县魏 (略) 建筑用玄武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略) 自然资 (略) (略) 站公示10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25日),公示期内没有收到异议。
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 (略) 《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 10号)及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国 (略) 山 (略) 《关于印发<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24〕13 号)规定,现将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开,自公开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沂水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