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及《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 (略)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地块初步调查的通知》(云环通〔2021〕125号)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景谷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龍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景谷恒 (略) 金龍湾项目地块
建设单位:景谷恒 (略)
建设地点:景谷县城文体中心勐卧大桥旁
一、地块基本信息
景谷恒 (略) 金龍湾项目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位于景谷县城文体中心勐卧大桥旁,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0°42′15.048″,北纬23°29′19.064″。
根据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显示,项目地块位于景谷县城文体中心勐卧大桥旁,地块在017年前为耕地,2017年政府计划将地块收储为国有建设用地,并对地块进行了清理平整。2022年11月25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中心 (略)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景建通字(2022)第32号),地块正式被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收储为国有建设用地,地块编号为2022-10号宗地,地块使用性质为住宅用地(详见附件3)。
2023年5月19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将该宗地出让给景谷恒 (略) ,并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CR53景谷县*),出让宗地用途为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面积14439m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70年(详见附件4),2023年6月13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下发了地块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云(2023)景谷县不动产权第(*)号,权利人:景谷恒 (略) ,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4439m2(详见附件5)。
景谷恒 (略) 将在项目地块上拟建设金龍湾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2栋多层住宅、配套用房(底商及物业管理用房)、停车场等。
二、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可以确定:由于该地块后续将作为居住用地,为进一步判断本地块土壤状况,本次土壤共布设了11个检测点位,利用现场快检设备XRF对本地块表层土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分析,根据检测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各点位土壤重金属快速检测检出数据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故调查地块未受到污染,满足规划用地性质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地块原为农业用地,未建设过工业企业,地块内未发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地块内整体环境良好。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相邻地块不存在疑似污染地块,不涉及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地块,不涉及曾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填埋的地块,不涉及曾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地块。相邻地块内不存在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质。
综上所述,本地块在历史使用各阶段均无明显潜在污染源和污染途径,也没有堆放、填埋固体废物和涉有毒有害物质物料等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知,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可作为住宅用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