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靖边采油厂十号联合站锅炉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标题: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关于2023年12月26日靖边采油厂十号联合站锅炉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 ||||||
联系电话:0912-* | ||||||
传 真:0912-* | ||||||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项目管理室 | ||||||
邮 编:*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靖边采油厂十号联合站锅炉改造工程 | 靖边县青阳岔镇黄家湾村 | (略) 靖边采油厂 | 西安 (略) | 项目拟拆除十号联合站现有1台2t/h和1台4t/h的燃煤锅炉及配套设备,新建2台2t/h的油气两用蒸汽锅炉,蒸汽额定压力均为1.0MPa,新建燃油系统 1 套、调压撬一座,更换部分配套辅助设施。 | (1)废气 2台油气两用锅炉分别安装2台低氮燃烧器,烟气经2根8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大气达标排放。 (2)废水 软化水设备产生的浓盐水和锅炉废水用于站内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 通过设备置于室内,采取墙体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 柴油储罐定期清理,清理出的罐底残渣残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软化水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由厂家更换回收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