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2017) 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因此,我公司对“ (略) 捷 (略) 建设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略) 捷 (略) 建设项 (略) 南沙区榄核镇榄灵路 178 之2号。项目按照其环评以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全部建成。
一、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日期
1)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3年05月19日
2)环保设施调试日期:2023年05月22日至2023年05月26日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捷 (略)
通讯地址: (略) 南沙区榄核镇榄灵路178之2号
联系人:袁生
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3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