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2024年度项目申报情况以及项目储备库情况,经考察筛选,拟定2024年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文化类)安排计划,按项目分配资金23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4年3月27日至4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或发现问题,请向县民宗局或县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 县民宗局 *,县财政局*
附件:附件:2024年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文化类)安排计划表(建议).xlsx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