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研究生自助服务终端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终端设备/其他终端设备 | ||
采购单位 | 江汉大学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29日22:40 |
预算金额 | ¥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芳铭、田翠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7-* | ||
采购单位 | 江汉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老师 石老师 0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论证意见、专家抽取表、签到表、承诺书.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江汉大学
项目名称:研究生自助服务终端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适应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的迫切需要,缩小与其他高校、部门信息化建设的差距,落实学校打造“一站式服务”的发展精神,提高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切实解决研究生教育管理方面的现实困难。江汉大学拟在原有的于2019年8月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的“研究生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基础上,进行研究生自助服务水平的升级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秉着与原有“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项目”无缝对接,能直接共享各类数据并自动生成相应服务,保持一致性与配套性,最大限度实现数据共享、平台共享以及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所需求的“研究生自助服务终端”具有资源独占性,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进行本项目的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规定,评审组一致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进行本项目的采购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秦淮区中华路420号415室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5月30日 至 2023年06月0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具体专家论证意见、专家签到表、承诺书、专家抽取表详见附件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规定,评审组一致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进行本项目的采购工作。评审组专家姓名、单位名称、职称:肖剑平 (略) (略) 正高;石建华 武汉 (略) 教授;罗征堑长江海事局 高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江汉大学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石老师 027-*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