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加蓬OM项目 自卸车、洒水车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人 (略) ,现发布加蓬OM项目自卸车、洒水车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162OM-1-加蓬-2024。 1、招标依据 1.1本招标根据《电子招标法》规定,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 (略) 海外公司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 1.2投标人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认真领会,如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人,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加蓬OM项目 项目地址:加蓬 3、招标内容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 1台单桥自卸车;15台双桥自卸车;1台洒水车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满足招标采购设备清单要求相应生产能力的制造商。严格按照本次采购要求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招标清单、技术参数等进行投标报价。 4.2投标人应能提供工商注册文件、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认证和ISO*环境认证文件等资料,并提供至少有5年以上同类产品生产销售证明。生产工艺符合相关技术标准,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3投标产品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符合相关国家规定。 4.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4.5投标人应属于中交系统或中交一公局系统“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交系统供应商评审进入黑名单,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4.6投标人需有海外供货产品指导安装经验,如有需要须按招标人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派出具备相应能力的技术人员到达产品使用现场,进行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能及时解决海外项目安装技术问题,产品质量问题等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并提供相关预案和承诺。 4.7投标人须有海外销售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8投标人具备出口包装、出口商检或其他相关规定的检验、提供出口发票和单据制作等能力和应具备同类产品国际出口的经验。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方式及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日15时00分至2024年 6 月 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投标报名,于2024年6月6日15时00分至2024年6月11日15时00分,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6月21日15时00分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6、投标注意事项 6.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 (略) 上操作投标; 6.2 (略) 上投标过程中出现界面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招标人; 6.3报价有效期不低于120天; 6.4投标文件和信息汇总表要作为单独附件上传(签字盖章版和电子版); 6.5投标设备需满足招标清单中技术要求。 6.6 利伯维尔港口交货,欧元报价。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4年6月28日 8.2开标地点: (略) 朝阳区管庄世通大厦A座11层1122室,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线上开标。 9、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鹏宇 邮 编:* 邮 箱:*@*fhec.com 电 话:0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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