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 目录及标准(2024 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3〕1127号)等相关规定,霍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采取询价方式采购霍山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示范户物化补助化肥,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霍山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示范户物化补助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安徽省霍山县各乡镇指定地点
3、项目单位:霍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4、项目预算:5.*元
5、项目类别:单位自行采购
6、付款方式:验收完毕,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7、供货时间:合同签署后30日内
二、采购需求
产品名称、型号及价格:见下表:
名称 | 型号 | 价格 | 技术参数 | |
多元复合肥 | 25Kg/袋 | 不超过*/吨 | 硫酸钾型多元复合肥,N:P2O5:K2O为15:15:15,25Kg/袋,产品质量标准符合*要求。采购数量18吨,用于发放到示范户。 |
三、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询价文件获取
本次采购以公告形式在霍山县 (略) 站公开发布,有意向参与者可自行下载文件报名报价。
五、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费用、运输费(含上下车)、售后服务、税金等所有费用,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应当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文件、报价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授权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 元。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件),在报价函中应就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给予说明。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六、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确定供应商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参数优于的为成交供应商。
注: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三个的,将重新询价。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本项目供货地点为霍山县各乡镇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没收保证金、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报价人的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 (略) 场价格的。
3、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六)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中心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八)竞投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见附件1)
4、报价函(见附件2)
注:以上(1-4项)资料必须逐页加盖公章,资料必须清晰可辨,如字迹模糊不清、提交的资料不全或者提交的资料虚假、形式不符的,均为无效响应文件。
(九)本询价采购活动在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下进行。
七、报价时间和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6日17:00时。
2、报价地点: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密封加盖公章递交霍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报价文件的密封:报价文件一式两份集中密封装袋,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在封袋骑缝处中盖报价单位公章。
地址:霍山县住建大厦13楼1303室 潘俊青
八、成交方法
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价格等因素综合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在公开媒体上公示。
九、联系方式
单 位: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霍山县衡山镇住建大厦13楼1303室
联系电话:0564-*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