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土建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24-JHNOZX-G1001/*-1023)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新建综合用房、储气室、方舱基础、水池以及附属工程新建围墙室外供电等。鉴于本项目存在沉降区,水底标高及水体情况不确定因素大,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并实测场地情况,综合考虑水体清障、土方开挖量、土方处置等风险,合理报价,风险费均含在投标报价中。
2.2建设地点: (略) ,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77元
2.4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包括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内容。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 (略) 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提供声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声明)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等。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良好,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活动,没有受到军队及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提供“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 (略) (http://**)“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截图。
注:所有截图以开标当 (略) 网站查询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3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略) ”(http://**)或“ (略) ”(http://**),免费办理会员注册。首次登录需注册为“投标人(非供应商)”类型,无需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及金牌投标通用户(客户服务热线:0551-*,400-0099-555),此注册审核约需1-2个工作日。 (略) 上找到本项目并点击“立即投标”,经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现场判定为准。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上传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本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4 年9月1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 年9月11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3递交地点为: 霞 (略) 35号银隆广场11楼A1101。
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和中国 (略) 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单位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 (略)
地 址: 138号粤传媒大厦2501(广东分公司)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朱)、*(黄)、*(蒋)
电子邮件:*@*h-inter.com
2024 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