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资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中县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资中府办发〔2015〕14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支农项目建设流程的通知》(资财农〔2024〕63号)等有关规定,按“民办公助”随机抽选方式公开选择一个施工队*建设。现将施工队*准入条件公告如下:
一、施工队*具备的条件
(一) (略) 场监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期限内),2023年年报合格,且按国家法律规定经营的企业;
(二)施工企业资质不低于(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三)近三年(2021-2023年)无亏损,公告至报名期间,单位基本帐户银行存款余额*元及以上;
(四) (略) 于投标禁入期内,2021年—202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拟派项目经 (略) 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拟派安全员须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质检员、造价员取得相应有效资质证书。
(六)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施工企业在报名前,须通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账缴纳项目投标保证金*元。
收款单位:资 (略) ;
开户行:四川资中农村 (略) ;
银行账号:*10;
备注:资中县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新桥镇东升村肉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
(七)本次施工队*选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报名提交的资料(三份),到新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
报名提交的资料:
(一)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 (略) 社保缴费证明资料;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复印件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复印件);
(三)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者不提供);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者不提供);
(六)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七)由企业注册地的住建部门开具的三年(2021—2023年)无重大安全事故的证明材料或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 (略) 的证明材料或 (略) (略) 的证明材料;
(八)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和造价员有效资质证件复 (略) 社保缴费证明资料;
(九)公告至报名期间的单位银行对账单(客户留存)或由银行出具的余 (略) 上银行电子回单(日期须清晰),以及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十)缴纳投标保证金,需提供银行回执单(盖银行鲜章); (略) 上银行转账的, (略) 银转账电子回单(日期须清晰);
(十一)2021—2023年的会计决算报表和审计报告;
(十二)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函。
三、实施地点、内容和资金来源
(一)项目实施主体:新桥镇复 (略) 村民委员会、和 (略) 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资中县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新桥镇东升村肉牛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三)建设地点:新桥镇东升村。
(四)建设工期:120天,超过合同工期未完工的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惩罚措施,履行合同期限从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次日起计算。
(五)工程建设规模及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307.*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元,自筹资金7.*元。
四、选择办法及有关规定
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施工队*中,第一轮随机抽取3家作为候选施工队*;候选施工队*在5日内,按照项目施工方案编制说明书要求编制项目《项目施工方案》;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主体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对项目《项目施工方案》进行符合性评议;在符合性评议合格的施工队*中,随机抽取确定施工队*。
第一轮随机抽取3家候选施工队*后,未中选的施工队*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抽取候选施工队*会后全额退还(不计息)。第二轮抽取确定施工队*后,未中选的候选施工队*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业主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合同后全额退还(不计息)。
五、有关要求
(一)中选施工队*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按合同金额的10%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二)候选施工队*无正当理由不递交施工方案和不参与符合性评议的将没收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三)中选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施工合同或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施工合同后,无故超过5天未进场施工的,将取消中选资格并没收已缴纳的保证金。
(四)中选单位未按施工规定进度完成工程量的,将按合同约 (略) 罚。
(五)报名资料复印件,按照公告顺序,采用左侧胶装,否则拒收资料,不予以报名。
六、公告发布
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3日在四 (略) (http://**)发布。
资中县新桥镇 (略) 村民委员会
资中县新桥镇 (略) 村民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