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华 (略) 年产6000吨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略) 华 (略) 年产6000吨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环评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略) 华 (略) 成立于2017年8月,是一家专业从事医药中间体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拟投资*万元建设“年产6000吨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项目 (略) 化工产业集聚区(户部寨片区),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年产年3000吨/年中间体橡胶促进剂精品M/DM、1500吨/年中间体精品三苯基氧膦、500吨/年中间体2-噻吩硫醇钠、1000吨/年中间体对氯苯肼盐酸盐,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距离厂址较近的环境保护目标为西南侧387m处的许庄村,南侧543m处的任堤口村、西北侧769m处的杨楼村,东南侧752m处的前李海村。该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要求,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该项目已于2022年4月2 (略) 化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204-*-04-01-*。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为: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和无组织两种,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工艺废气按污染物性质可分为有机废气、硫化氢、硫酸雾、粉尘等;无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罐区、污水处理站和各生产车间。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苯、NMCH、硫化氢、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2)废水:生产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排水和办公及生活污水等。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和表2,同时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在此前提下项目外排水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滤渣、废包装袋/桶、废活性炭、反渗透膜装置废滤膜、污水处理站污泥残渣、生活垃圾等;各种固废安全处置后均不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高噪声设备包括各种泵类、风机等,经过减震、消声、隔音及距离衰减后对区域环境影响有限,不会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三、环保措施要点
针对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项目拟采取如下防范措施:
(1)废气:项目西厂房生产工序有机废气进入洗涤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通过25m高排气筒(P1)排放;东厂房生产工序有机废气进入降膜水吸收塔+二级碱液吸收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通过25m高排气筒(P2)排放;;粉碎生产过程中含尘废气经除尘设施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4)排放;锅炉废气分别经低氮燃烧+烟气循环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3)排放;罐区无组织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等集中收集后进入“洗涤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对于生产中管道、阀门等处由于连接不好或设备腐蚀产生的“跑、冒、滴、漏”现象,泄露物料对环境产生影响要最大限度减少这部分无组织排放的发生,本次工程采取以下防治措施:对管道、物料输送管道及泵的密封处采用耐腐蚀密封环,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同时经常检查设备腐蚀情况,对腐蚀严重设备及时更换。
(2)废水:本项目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可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并且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
(3)固废治理措施:反渗透膜装置废滤膜属于一般固废,废包装袋/桶、及产品生产工程中产生的滤渣、废水预处理污泥残渣、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项目固废不外排,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治理措施:针对项目高噪声设备,工程拟采取加装减震基础、隔声、消声等措施治理,治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5)环境风险:本项目界区内涉及部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潜势为Ⅳ,最大可信事故源项判定为*苯储罐、异*醇储罐泄漏,根据事故情景预测结果,评价提出了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在风险防范措施实施基础上,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控。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工艺方案成熟可靠,污染物排放及总量控制可满足地方规划及园区规划相关要求。项目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各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出发,本工程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公示期间我们将欢迎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众及各界关心本项目的公众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公众参与过程,希望各界公众通过电话、网站、邮件、电话、调查表等方式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索取资料的方式和期限
如果您想了解项目及环评情况, (略) 华 (略) 咨询,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8日。联系电话:*,联系人:林经理。也可以咨询评价单位:河南,联系电话:0393-*,联系人:胡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具体形式:《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 (略) 址连接:http://**_*.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网络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电话、Email。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设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