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
1 | 淮安口服溶液制剂车间建设项目 | (略) 清江浦区清浦工业园朝阳西路168号 | 江苏天 (略) | (略) 市场竞争力,拓展公司业务,现企业决定投资2500万元,在现有8号单体茶剂分装车间预留区(约3600m2)和9号单体质检中心预留区(约1200m2)进行(合计约4800m2)口服溶液制剂车间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400万瓶口服液的生产能力。 | 2023年4月3日在清江浦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 (一)加强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环境管理,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小。 1、加强施工期废水管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须利用现有项目厕所收集后进入厂区已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施工污水须经污水管道统一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处理达标后 (略) 四季青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加强施工期噪声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如需夜间施工,应得到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具;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对周围敏感点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对场界外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场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3、加强施工期废气管理。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按照《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中有关“新建、改建、扩建施工场所和活动扬尘污染防治”部分执行;另外,严格执行报告表中提出的针对性措施来减少大气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加强施工期固废管理。施工建筑垃圾按照《 (略) 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合理处置;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或回收利用,防止长期堆放后干燥而产生扬尘,生活垃圾由环卫所统一清运。 (二)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小。 1、本项目应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建设排水管网。本项目生活废水须经化粪池+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食堂废水须经隔油池+化粪池+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须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 (略) 四季青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本项目颗粒物须经密闭车间+层流罩+车间空气净化过滤系统随车间排气口排放;VOCs须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m高DA009排气筒进行有组织排放;食堂油烟须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规定的排放限值。本项目VOCs排放浓度限值执行《 (略)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 (略)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6规定的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中型标准。本项目以口服溶液制剂车间为边界设置100m区域形成的包络线卫生防护距离,确保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和其他环境敏感目标。 3、本项目应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未被试剂污染的废包装物、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砂滤、废活性炭、废PP过滤器、废RO膜、化粪池污泥、隔油池污泥、隔油池废油)、危险废物(沾染试剂的废包装物、报废药品制剂、废过滤器、废气处理产生的废高效过滤器、废活性炭、制冷剂)。其中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同意清运,废RO膜、化粪池污泥、隔油池污泥、隔油池废油等应外售,废包装物、废过滤器、报废药品制剂等 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项目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57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相关要求。固废贮存场所标志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要求。 5、本项目应按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简单防渗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其中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基础底部夯实,上面铺装防渗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6m,渗透系数≤10cm/s;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中的要求实施防渗;对其他生产车间、一般固废站等一般防渗区采取基底夯实、基础防渗及表层硬化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m,渗透系数≤10-7cm/s;简单防渗区应进行地面硬化处理;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6、本项目应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编制应急预案,并按应急预案实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风险防范措施,按照风险管理要求配备风险应急物资,完善风险管理制度。 7、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固废堆放场。 8、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有机废气治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
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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