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效缓释微球创新制剂的研发及产业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6月04日至2024年06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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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长效缓释微球创新制剂的研发及产业化 |
建设地点 | (略) 金湾区红旗 (略) 38号微球大楼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双林片丽珠工业园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保健品厂房,拟进行改建,建设长效缓释微球创新制剂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将取消原有项目产品注射用微球粉针剂和微球小容量注射剂的生产,改为生产注射用醋酸曲普瑞林微球*支/年。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建筑面积*.53平方米。 |
环评机构 | 珠海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废水:生产废水(安瓿瓶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实验清洗废水)和浓水;废气:投料粉尘、有机废气、过筛分装粉尘、实验废气;噪声: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实验废液、实验室固废、废包装桶、废包装材料、废滤芯、不合格产品、废活性炭等。项目其他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详见报告表。 |
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