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挂〔2024〕16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连云港监狱现代农艺劳动改造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三期)(灌云县增减挂钩2024年第2101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略) 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江苏省连云港监狱现代农艺劳动改造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三期)(灌云县增减挂钩2024年第2101批实施方案)的请示》(连政发〔2024〕55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苏省连云港监狱现代农艺劳动改造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三期)(灌云县增减挂钩2024年第2101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四队镇、图河镇、五图河农场。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4.2335公顷(其中耕地4.2335公顷);建新区总规模4.228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4.2285公顷(全部占用农用地,其中耕地3.4788公顷)。
二、同意灌云县将批准的4.2285公顷建设用地,由当地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江苏省连云港监狱现代农艺劳动改造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三期)。
三、你市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加强建新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强化拆旧复垦区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及时将增减挂钩收益全额返还项目区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
四、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备案。
2024年8月23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2024年8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