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自然资规公示字【2023】15号 GG2023-TQ01RZ-015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挂牌出让 3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2023-057 | 宗地总面积: | 5.*公顷 | 宗地坐落: | 北湖路西侧、泉林路北侧 | 年限: | 70年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 | 成交价: | 21800万元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普通商品住房 | 4.* | 零售商业用地 | 0.* | 受让单位: | 高唐城乡 (略) | 备注: | 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商住混合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按照规划条件要求,该宗地商业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10%。该宗地为现状出让,受高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出让人在本次出让中对地上建筑物一并进行处置。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日内,向高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缴纳地上建筑物价款18767.6912万元,逾期不能缴纳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高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应在竞得人缴纳地上建筑物价款后5日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与竞得人签订资产移交协议并交付地上建筑物及相关证件手续;逾期不能签订的,每延迟1日由高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建筑物价款1‰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经竞得人催告后仍不签订资产移交协议的,竞得人有权放弃竞得资格并可要求高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赔偿损失,如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人予以退还;资产协议签订并交付地上建筑物及相关手续后,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它各项指标要求严格按照该宗地规划条件(规条第*号)及出让文件执行。本公告所称出让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造价款。 | 宗地编号: | 2023-056 | 宗地总面积: | 4.*公顷 | 宗地坐落: | 滨湖路东侧、泉林路北侧 | 年限: | 70年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 | 成交价: | 19600万元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普通商品住房 | 3.59185 | 零售商业用地 | 0.* | 受让单位: | 高唐城乡 (略) | 备注: | 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商住混合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按照规划条件要求,该宗地商业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20%。该宗地为现状出让,受高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出让人在本次出让中对地上建筑物一并进行处置。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日内,向高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缴纳地上建筑物价款15812.3957万元,逾期不能缴纳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高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应在竞得人缴纳地上建筑物价款后5日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与竞得人签订资产移交协议并交付地上建筑物及相关证件手续;逾期不能签订的,每延迟1日由高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建筑物价款1‰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经竞得人催告后仍不签订资产移交协议的,竞得人有权放弃竞得资格并可要求高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赔偿损失,如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人予以退还;资产协议签订并交付地上建筑物及相关手续后,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它各项指标要求严格按照该宗地规划条件(规条第*号)及出让文件执行。本公告所称出让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造价款。 | 宗地编号: | 2023-051 | 宗地总面积: | 1.9578公顷 | 宗地坐落: | 东兴路东侧、人和路北侧 | 年限: | 70年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 | 成交价: | 5500万元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普通商品住房 | 1.56624 | 零售商业用地 | 0.39156 | 受让单位: | 高唐县财信 (略) | 备注: | 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商住混合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按照规划条件要求,该宗地商业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20%。其它各项指标要求严格按照该宗地规划条件(规条第*号)及高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房地产开发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建设条件意见书》(高住建建条【2023】4号)文件要求执行。 | 二、公示期:2023年12月15日 至 2023年12月19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和路167号 )、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官道街260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635-*、* 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