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乡村生态保护融合发展提升工程(一期)监理
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招标的荔城区乡村生态保护融合发展提升工程(一期)监理(招标项目编号:E*8002),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发布答疑纪要如下:
问题一:本项目要求企业业绩及总监业绩为“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三级”。请问“给水排水”如何体现?是否 (略) (略) (略) 网站中工程基本信息中“工程用途”一栏必须体现为“给水排水”为准?
答:“工程业绩”是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按照“同类、同等”的指标要求设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以及投标人提供的“工程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审;不是 (略) (略) (略) 网站中工程基本信息中“工程用途”一栏必须体现为“给水排水”为准。
问题二: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业绩为“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是需要同时满足给水和排水业绩,还是满足给水、排水业绩中的任一业绩即可?
答:满足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业绩中的任一业绩即可。
问题三: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企业业绩及总监理工程师个人业绩为“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级”。根据监理项目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的划分,三级为最低等级, (略) (略) 工程基本都包含了给水、排水部分, (略) 查的工程用途及工程概况并没有明确注明“给水或排水工程”,请问这一类业绩能否符合本项目要求?
答:不符合。
问题四:本项目要求提供的企业业绩为“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级”,请问直径1米以下的给水管道工程或直径1.5米以下的排水管道工程,是否符合本项目的业绩要求?
答:直径1米以下的给水管道工程或直径1.5米以下的排水管道工程符合本项目的业绩要求。
问题五: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3]7号)》文件精神,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下(含*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请问本项目荔城区乡村生态保护融合发展提升工程(一期)监理是否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请代理明确,谢谢!
答:本项目为企业自筹项目,经研究决定,投标保证金相关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 (略) 荔城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