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2月15日我局做出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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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决定
1 | 淮 (略) 项目 | 淮滨县环境保护局 | 2023-2-15 |
淮 (略) : 你单位报送的由河南凯润生态环境 (略) 编制完成的《淮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淮滨县张庄乡任店村66号,总投资9000万元,环保投资186万元。项目用地面积项目用地 69.558亩,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包含育雏舍、蛋鸡舍;辅助工程包含饲料生产车间、鸡粪烘干处理间、晾粪间、鸡舍电控室、发电机房、配电房、综合用房、食堂、临时休息室配件间、病死鸡冷藏室;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养殖规模;养殖100 万只蛋鸡、20万只育雏。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因此,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保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应加强项目施工及营运期的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将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二)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雨水、鸡舍冲洗和生活污水,做好雨污分流措施,雨水经雨水管网外排入区域沿路雨水沟;废水经暗沟排入污水处理设施;鸡舍冲洗和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 (三)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鸡舍养殖区、鸡粪烘干处理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区域产生的的恶臭、饲料加工车间产生的颗粒物以及食堂油烟。鸡舍养殖区、污水处理设施区域、晾粪间及烘干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控制饲养密度、饲料中加入添加剂EM、及时清粪,加强绿化、喷洒植物除臭剂等措施,烘干车间和晾粪间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后由3套生物除臭装置 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饲料加工车间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四)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鸡粪、病死鸡、饲料残渣、散落毛羽、废弃包装袋、收集粉尘、生活垃圾以及医疗废物等。其中鸡粪经烘干之后装袋外售,饲料残渣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散落毛羽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饲料加工工序;病死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当地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置。 (五)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器设备噪声,要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值。 (六)做好厂区绿化,营造厂区优美环境。 四、项目建成后,要抓紧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验收期限是指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具体由淮滨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五、如果今 (略) 颁布新的标准,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淮滨县环境保护局 2023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