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公安局及各派出所办案区智能化系统升级装备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意见报告验收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HT(GY)*
二、合同名称:彭阳县公安局及各派出所办案区智能化系统升级装备政府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D*-*57
四、项目名称:彭阳县公安局及各派出所办案区智能化系统升级装备政府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彭阳县公安局
地址:彭 (略) 32号
联系方式:0954-*
供应商(*方): (略)
地址: (略) 兴庆区中山北街146-3-402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办案自助终端
服务要求:GXX-GABA-ZD-B101
服务期限:90天,*方指定地点
服务地点:90天,*方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范玉东、王治学、张彦文、杨志远、刘如意、李维勇、郭达
九、验收意见:验收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