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牛特旗乌丹镇北片区地块位于内蒙 (略) (略) 翁牛特旗乌丹镇海拉苏大街北、 (略) 西、 (略) 南,中心地理坐标N42°56"49.62",E118°59"23.30",总占地面积(略).6m2。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属 (略) 域的整体调查,目前地块内包括紫城冰雪乐园、博物馆、赤峰龙源创业孵化基地、在建养老服务示范中心、 (略) 、 (略) 与婚姻登记中心、在建金缘国宾馆与金缘· (略) 、蒙古族中学、待拆迁住宅、蒙古族幼儿园、临时停车场。
该地块在2010年——2024年 (略) 域取得了17次建设用地批复:2010年12月28日的《关于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10年第七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10〕619号)、2012年12月31日《关于翁牛特旗2012年度废弃居民点和工矿用 (略) 第三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12〕940号)、2014年1月22日的《 (略) 翁牛特旗2013年度废弃居民点和工矿废弃 (略) 第二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14〕94号)、2014年5月20日的《关于翁牛特旗人民政府2013年度废弃居民点和工矿用 (略) 第三批次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14〕329号)、2016年11月11日的《关于翁牛特旗人民政府2016年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16〕490号)、2017年12月29日的《关于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17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17〕999号)、2019年4月3日的《关于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18年度第九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19〕150号)与《关于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18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19〕151号)、2019年4月9日的《关于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18年第七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19〕185号)、2020年12月29日的《关于翁牛特旗2020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20〕704号)、2019年12月30日的《关于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18年度第八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19〕1000号)、2021年3月3日的《关于翁牛特旗2020年度第五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21〕199号)、2021年3月12日的《关于翁牛特旗2020年度第七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21〕173号)与《关于翁牛特旗2020年度第八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21〕174号)、2023年6月2日的《关于翁牛特旗人民政府2023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23〕958号)、2024年8月8日的《关于翁牛特旗人民政府使用翁牛特旗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亿合公 (略) 节余指 (略) 第三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挂〔2024〕12号)与《关于翁牛特旗人民政府使用翁牛特旗20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艾林 (略) 节余指 (略) 第二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挂〔2024〕13号)。该地块历史用途包括耕地、林地、双窝铺村住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与《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均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需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翁牛特旗 (略) 对翁牛特 (略) 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接受访谈后,我公司依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原环保部,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对翁牛特 (略) 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次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第一阶段调查。经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