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H7FSCG24D02C0147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D02-*32C-*-*-9 |
信息来源 | (略) (略) | 项目所在地 | 宿松 (略) 内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10-14 17:35:30 | 浏览次数 |
一、项目编号:H7FSCG24D02C0147 FS*号
二、项目名称:宿松 (略) 产后康养中心建设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宿松经 (略) (略) 1号
成交金额:*.13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13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4.3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 程 类 |
名称:宿松 (略) 产后康养中心建设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 (略) 产后康养中心建设改造,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50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强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 (略) 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 (略)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府后街
联系方式:唐先生 189 5699 3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宿和 (略)
地 址:宿松 (略) 朝阳 (略) 商铺1-3
联系方式:余女士 183 6512 09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189 5699 321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评标一览表
4.得分业绩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5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9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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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在线提交
办理意见: 提交
办理时间: 2024-10-14 16:55:55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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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在线确认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10-14 16:59:5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
交易中心在线发布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10-14 17:34:1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