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我单位定于**日上午9:30时在建宁县国有 (略) 二楼会议室对权属我单位的店面分5个标的面向社会公开逐一竞价出租。
一、标的情况及竞标底价:
标的【1】:位于建宁县濉溪镇青山北路(原五交化)店面1间,面积92.82平方米 。采用店面底价为4500元/月,每档加价幅度为50元或50元的倍数,本次竞租设保留价;
标的【2】:位于建宁县濉溪镇中山南路14号2间店面,面积34平方米 。采用店面底价为1500元/月,每档加价幅度为50元或50元的倍数,本次竞租设保留价;
标的【3】:位于建宁县濉溪镇青山南路(原农业局车库)1间,面积23平方米 。采用店面底价为400元/月,每档加价幅度为50元或50元的倍数,本次竞租设保留价;
标的【4】位于建宁县濉溪镇中山北路(原企业局楼下)左起第1至第3间店面,面积120平方米。采用店面底价为2200元/月,每档加价幅度为50元或50元的倍数,本次竞租设保留价;
标的【5】位于建宁县濉溪镇中山北路(原企业局楼下)左起第4至第5间店面,面积80平方米。采用店面底价1500元/月,每档加价幅度为50元或50元的倍数,本次竞租设保留价。
二、本次竞租标的要求如下:
1、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所有经营及生产活动必须合法,还要做好消防、安全等工作,如有发生安全事故,与*方无关。租赁期内若遇国家政 (略) 建设规划调整需要变更店面使用权的,委托人可与承租方提前中止租赁经营合同,委托人将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配合并在规定时限内退还店面,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并依据《 (略)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1号)规定,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饰物与租赁资产附合的,其所有权归*方所有, (略) 不予补偿费用,承租人不得自行拆除和毁坏装修、装饰物与租赁资产未形成附合的,如未在双方协商下承租方擅自拆除,但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无条件恢复原状。
2、承租人投资自行装修,装修方 (略) 同意。装修费由承租人自理,装修期间,其施工安全生产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期为3年,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承租人按出租方经营要求 (招租人经营要求: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销售)中所规定的范围经营,后续生产经营安全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时交纳小区物业管理费,照章纳税,安全生产。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规范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后续装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消防规范标准装修,装修必须达到国家有关部门规范标准 ;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对现有的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维修并保持完好。如涉及排油烟必须符合国家生态环保要求,后续装修排油烟、排污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门规范标准。
三、经营范围:
不得经营车辆维修、易燃易爆品、高油烟类餐饮等高噪音、高 (略) 整洁和有安全隐患的行业。
四、租赁时间:
为投标结束后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3年(**日-**日),如遇政府开发拆迁等重大事项,租赁合同自动中止,承租人须无条件搬迁。
五、租金缴纳方式:
1、按季度缴纳:每季度末一次性交清下一季度租金。
2、签订合同时预交不低于三个月的租金作为合同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企业持当地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机关、事业、社团组织单位应提供法人证书副本或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竞拍,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但法律、法规、规章对竞租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2、报名时,个人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委托报名的,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竞租者在报名时需交纳资料费100元,在竞租现场竞租者凭有效证件原件及报名资料费收据现场签到后将竞租保证金10000元封存至信封后提交给工作人员,方可参加竞租。
4、中标者,竞租保证金先转为合同签约保证金,正式签订合同时再按实际中标的月租金收取不低于三个月的租金作为合同保证金,(金额多还少补,合同期满退还),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没收竞租保证金。未中标者,竞租保证金全额退还。
5、本次竞标由财政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招标领导小组,主持竞标会并对全过程实行现场监督。
6、报名时间:**日(上午8:30 — 11:30 ,下午2:30-5:00)至**日下午(14:30—17:00点)(截止时间),逾期不受理。
7、报名地点:建宁县国有 (略) 。
联系电话 0598-*
七、竞租方式: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每标的必须有3人以上(含3人)报名参加竞标;
2、本次竞租采取“上不封顶,下设保底”公开连续叫价方式进行,投标方举牌示意应价,可超档加价但不能低于一档,否则叫价无效,投标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
3、竞标最后,主持人读数一次、二次、三次,三次后无人再应价,主持人即宣布此应价成交。
八、一个报名竞租者只许两人进入会场,参加竞租者应遵守本须知,不得冒名顶替,不得干涉他人报价,扰乱竞租秩序,不得阻挠其他人叫价竞标,不得阻碍主持人进行正常的竞标工作,更不得有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租赁竞标资格,没收其竞租保证金。并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建宁县国有 (略) 所有。
建宁县国有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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