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单位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项目集成电路晶圆级先进封测生产线建设项目水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单位参加投标及洽谈合作事宜。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集成电路晶圆级先进封测生产线建设项目水泥供应。
水泥清单
序号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报价依据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税前单价 | 上浮(元) | 增值税率(%)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备注 |
2 | 复合硅酸盐水泥 | M 32.5袋装 | 注:1水泥浮动价格,本合同参照《中国水泥网》进行加**元/吨 2、基价按2023年9.27日中国 (略) 场价格 | 2000 | 吨 | 13% | |||||
3 | 复合硅酸盐水泥 | M 32.5散装 | 3000 | 吨 | 13% | ||||||
4 | 复合硅酸盐水泥 | M 42.5袋装 | 1000 | 吨 | 13% | ||||||
5 | 复合硅酸盐水泥 | M 42.5散装 | 2000 | 吨 | 13% |
1.3地点:南京浦口开发区桥林街道*香路与听莺路交界处。
1.4材料品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二、投标人资格
2.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2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国建 (略) (略) 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2.4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6与中国建 (略) 华东分公司合作过、接受商票(含业主商票)支付的单位同等价格下,优先中标。
2.7在报名截止后,供方云筑网企业信息中显示的企业联系人须为自然联系人且不同人名须不同联系方式,不可一致。
2.8如投标供方不满足以上任一要求,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视为无效投标。
2.9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本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做三年禁止投标的处罚。
三、投标报名
3.1、报名截止时间:以“云筑网”(网址:http://**)发布截止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3.2、报名方式:投标人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3、投标报名时需要上传资料:
3.3.1企业基本情况表
3.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3.3授权委托书
3.3.4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3.6企业其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明、企业宣传资料、施工照片及效果图等
以上资料3.1-3.5项均需原件扫描件,3.6均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
3.4、未上传附件、上传附件不全和IP地址重复均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原则
4.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4.2 由评标专家成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4.3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
五、定标原则
5.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条件下综合价格最低者中标(税率相同);
5.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5.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5.4、中标分供方需在中建二局当年合格分供方名录内或完成分供方新引进成功,资格审查阶段不限制是否在名录内。
六、质量要求
6.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6.2必须符合现行国标要求,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质量文件。
七、结算方式
7.1、本工程执行过程月度结算,无预付款。第四个月支付前三个月供货总金额的60%,其按次月支付上月供货额的60%支付,水泥全部供货结束后三个月内支付至供货金额的80%,双 (略) 商务部审批完成后半年内*方支付至供货总金额的97%,*方在支付97%货款时,*方应开具100%发票金额,余款3%在*方工程竣工备案完成后十二个月支付完毕;
7.2、*方以银行转账、抵房、银行代理支付等供应链融资方式支付货款,若*方采用抵房的方式,抵房比例不低于产值的10%~20%,不计算利息且不限于本项目房产;若*方采用银行代理支付等供应链融资方式,*方贴现融资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方承担。*方有权选择以上任何一种支付方式给*方进行款项支付,*方应无条件接受且需完成相应的配合工作,如因*方相应工作没能及时完成,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方负责。
7.3投标方每月20日将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期间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报招标方确认。未经招标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投标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招标方不予计量。投标方每月上报完毕,经招标方审核后开具《分包月度结算表》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当月支付分包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7.4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采取月度结算方式,月度结算是指双方依据合同计价原则,根据招标方确认合格的投标方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经双方核对后共同确认得出的月度结算。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月度结算,必须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且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的月度结算。完工结算原则上为各月度结算价款的累计结果,依据分包完工 (略) 经管部审核后作为最终的结算额。
7.5月度结算的对象为投标方当月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工作、合同外工作、设计变更、洽商、预算外签证等各项经招标方确认的工作量。
7.6当投标方正常完成有效的月度结算时,招标方原则上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工程款;
7.7投标方不及时递交完整的月度结算资料所造成的工程款延期支付所带来的影响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7.8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30天内投标方将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招标方,招标方在收到投标方递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后60天内审核完毕。完工三个月内仍未递交分包结算且未签字盖章确认结算额的,将停止支付工程款。
7.9质保金:质保期内由于*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发生的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质保期结束后,**双方应就质保期间发生的增加或扣款进行确认并签订工程尾款确认书,尾款确认书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方免息付清剩余质保金。
7.10施工过程中如出现新增项目,双方可参照固定综合单价确认新增项目价格并签订补充协议。
7.11结算款:整体工程竣工验收调试完毕,并结算完成,*方向*方支付剩余货物价款
八、投标注意事项(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
8.1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8.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8.3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永久清除出合格供方。
8.4 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8.5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8.6 场地基本条件:本次招标的项目、地点已经在招标公告中明示。投标单位需要对场地、运输路线进行考察的,自行解决。中标单位不得以场地、运输条件等原因变更任何投标内容。
8.7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8.8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做36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9.投标保证金及费用
9.1投标保证金额度:0万元。
9.2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以获取的招标文件为准,账户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 (略) 的账户转账。
9.3投标人在递交书面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凭证,没有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9.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2)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收据和投标人收款账号信息,由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相应投标人。
(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招标履约完毕后,经中标单位申请,招标人核实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相应单位。
9.5投标人因参与本次投标所发生的其他任何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招标文件获取
采用网络招标形式,投标方需自行在云筑网平台(http://**)进行报名,经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以招标人网络通知为准),可直接登录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投标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十一、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十二、报名截止时间:以云筑网平台公布的时间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报价清单:
招标负责人:杨占凯 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张 洲 联系方式:*
中国建 (略)
2023年10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