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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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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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 1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技术负责人证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6)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3.预审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 (略) (略) ”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投入工程管理人员信息,未上报人员信息、未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不具有预审资格,《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接收单位为庄浪县招标投标小组办公室。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机械员均须在“智慧住建- (略) (略) ”对上传人员进行锁定,未中标的投标人上述人员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给予解锁。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 (略) ”网站(http://**)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5.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