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灏东船厂船舶拆解、修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灏东船厂船舶拆解、修理项目》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 (略) 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五里牌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略)
联系电话:0730-(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灏东船厂船舶拆解、修理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屈 (略) 营田镇虎 (略) |
建设单位 | 湖南伟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伟 (略) (略) 是一家从事船舶制造销售,船舶维修, (略) ,成立于2008年11月26日,位于 (略) 屈 (略) 营田镇虎 (略) ,占地面积为(略).3m2,年建造20艘运输、工程船舶,总载重约(略)吨;于2010年3月1 (略) (略) 的审批意见(岳环评批〔2010〕11号),2011年5月6日取得屈 (略)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意见;后因船舶行业产能过剩,且公司经 (略) 于无订单状态,于2013年至今未开展船舶制造生产。根据2011年1月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公布湖南省长江干线非标准船舶拆解改造定点船舶修造厂名单的通知》(湘交运管〔2011〕5号), (略) 属于该文件核准的湖南省长江干线非标准船舶拆解改造定点船舶修造厂名单范围内。 灏东船厂船舶拆解、修理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0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现有船台、原料仓库、堆场、危废间等建设船舶拆解和修理业务,配套建设二 (略) 、调漆房、拆解产品仓库、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对雨污水收集池容积进行扩建等;项目设计年拆解载重量为20-1000吨级不等的船舶140艘,年维修载重量为20-5000吨级不等的船舶80艘。该项目“未批先建”、未对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行为于2024年7月25 (略) (略) 出具 (略) 罚决定书(岳环罚决字〔2024〕55号)。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2、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措施。你公司现有船舶制造规模为20艘,若后续恢复船舶制造,应严格落实本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以新带老”整改措施。造船恢复期间有严于本次“以新带老”整改措施的要求时,应根据更严格的环保政策要求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委托有能力的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整改方案,在落实整改方案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前,不得恢复造船。 3、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船舶拆解、修理过程中的打磨除锈应采用高压水湿式喷砂作业;焊接烟尘应经移动式烟尘 (略) 理;危废间贮存、调漆和喷枪清洗有机废气负压密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喷漆过程的挥发性有机物、漆雾采用移动 (略)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喷漆晾干废气、残油收集有机废气、制冷剂回收逸散废 (略) 无组织排放;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低VOCs含量涂料,从源头上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产生;在项目拆 (略) 域东侧和南侧设置高压喷雾降尘系统降低切割废气、船体表面涂层清除废气、补修切割钢材粉尘对大气的影响;石棉采用湿法拆除,同时应加强日常管理,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营运期颗粒物、石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船舶维修、表面涂装工序废气中非(略)烷总烃、苯系物参照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略)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附录A表A.1排放限值要求。 4、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须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 (略) 雨污水收集系统。拆解船舶机舱含油废水委托专业接收船舶污染物的单位收 (略) 理, (略) 内暂存;船台清洗废水、维修船舶表面清洗废水、打磨除锈高压喷砂废水、初期雨水经船台导流沟收集进入雨污水收集池,泵入隔油 (略) 理后与经 (略) 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经现有废水排放口排放至营田 (略) 理厂,外排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三级标准与营田 (略) 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值, (略) 理厂尾水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湘江。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禁止夜间生产作业;采用低噪声设备, (略) ,加强设备维护;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2类标准。 6、加强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略) 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中相关要求, 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报废船舶生活垃圾委托专业接收船舶污染物的单位进 (略) 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 (略) 理。 7、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做好液态油漆原料仓库、隔油沉淀池、危废暂存间、雨污水收集池、调 (略) 域的防渗工作和办公楼、配电间、产品 (略) 域的地面硬化,避免由于防渗层破损造成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略))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略))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水质、土壤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安全。 8、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及环保人员,加强现场巡查及各类环保设备的维护管理,落实生态与环境监测计划,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及各类管理台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按相关要求进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4年6月13日,在全 (略) 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4年9月29日,在 (略) 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湖南伟 (略) (略) 厂区进行张贴公告,同时在《岳阳晚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4年10月30日起, (略) 生 (略) 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