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SX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泗 (略) 绿化维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156页“(3)片区负责人:每具有1名园林(或绿化)工或花卉工职业资格证书得1分,具有1名园林绿化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1分,本项满分3分。”更正为“(3)片区负责人:每具有1名园林(或绿化)工或花卉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得1分,具有1名园林绿化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1分,本项满分3分。”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考虑到方便潜在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对于一些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及回复予以公布。
(1)招标文件第144页:供应商按项目实际需求配备车辆和设备,车辆包括:绿化扫水车(4t、8t)、运输车、高空作业车、喷药车(可以进行喷药或具有喷药功能即可)、垃圾清运车、巡查车(皮卡车)、电动三轮保洁车等;设备包括:绿篱机、草坪机、割灌机、喷灌机水泵、油锯等;及其他园林机械设备等。
请问:①请问以上车辆、设备每种要求的数量是多少?
回复: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由投标人自行设置。
②绿化扫水车(4t、8t)是否指洒水车(4t、8t)?4t、8t是指总质量还是核定载质量?
回复:4t、8t是指核定载质量。
③喷药车(可以进行喷药或具有喷药功能即可),请问我公司提供洒水车或多功能抑尘车,另外提供“可以进行喷药或具有喷药功能”的厂家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认可。
(2)招标文件第156页拟派项目负责人(5分)(1)具有园林绿化类中级职称证书得1分,具有园林绿化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3分;(2)2021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得2分,满分2分。
请问:“类似项目”具体需体现何种项目内容?
回复:“类似项目”是跟本项目类似的绿化养护或绿化维护项目。
(3)招标文件第156页6、车辆配置(12分):投标人最低配备喷灌机水泵数20台、绿篱机20台、油锯5台、草坪机10台、割灌机10台、4吨以上(含4吨)绿化洒水车4辆、8吨以上(含8吨)绿化洒水车10辆、运输车5辆、高空作业车3辆、喷药车5辆、垃圾清运车3辆、巡查车(皮卡车)3辆得基础分4分;
①每增加1台8吨以上(含8吨)绿化洒水车加0.5分,如车辆为新能源车,则每辆车加1分,本项满分3分;
②每增加1台运输车加0.5分,如车辆为新能源车,则每辆车加1分,本项满分2分;
③每增加1台高空作业车或喷药车加1分,本项满分3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车辆、设备清单(包含型号、已使用年限、数量等),其中车辆须提供相关资料(自有车辆(包含分公司车辆)需提供行驶证及发票复印件,租赁车辆需提供行驶证及租赁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请问:①喷药车(可以进行喷药或具有喷药功能即可),请问我公司提供洒水车或多功能抑尘车,另外提供“可以进行喷药或具有喷药功能”的厂家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认可。
②此评分项要求的运输车和垃圾清运车,请问我公司提供载货汽车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载货汽车可以作为运输车;用载货汽车替代垃圾清运车不予认可。
③投标人最低配备基础车辆和设备(4分),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资料还是承诺中标后提供基础车辆和设备,请明确!
回复: 招标文件已经表述的非常明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车辆、设备清单(包含型号、已使用年限、数量等),其中车辆须提供相关资料(自有车辆(包含分公司车辆)需提供行驶证及发票复印件,租赁车辆需提供行驶证及租赁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④喷药车 5 辆,我单位提供打药车,和喷药车名称不一样,都是可以进行绿化养护过程中打药和喷药,据查打药车是一种打药设备,俗语称打药车,然而出厂时是没有车辆行驶证的,因此投标文件中提供不了打药车的车辆行驶证。故我单位提供打药车的购买发票,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示!
回复:喷药车属于车辆,须提供相关资料(自有车辆(包含分公司车辆)需提供行驶证及发票复印件,租赁车辆需提供行驶证及租赁合同复印件)。
⑤如基础车辆和设备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投标人最低配备喷灌机水泵数 20 台,我单位提供水泵或汽油水泵或柴汽油水泵发票,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示!
回复:喷灌机水泵不属于车辆,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⑥如基础车辆和设备需要提供相关资料,草坪机 10 台,我单位提供草坪修剪机发票,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示!
回复:草坪机不属于车辆,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⑦招标文件中评分办法156页车辆配置中喷药车5 辆:请问提供多功能抑尘车含有雾炮机具备喷药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如符合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行驶证、发票和实景照片等可以证明喷药功能的证明材料。
回复:可以。
2、其他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采购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局
地 址:泗 (略) 110 号
联系方式:闵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建兴 (略)
地 址: (略) (略) 1号中粮大厦11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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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备案测试单位3请审核2024-08-27 14:52:070天0小时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