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伊金霍 (略) 二采区一期建设用地项目
二、项目概况:
伊金霍 (略) 二采区一期建设用地项目位 (略) 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苏勒德霍洛村,行政管辖归属乌兰木伦镇,于2005年12月10日取得《关于伊旗乌兰煤矿技术改造(露天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煤局发〔2005〕371号),矿井建设规模*吨/年,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矿区面积3.3235km2,二采区一期建设用地面积为26.1823公顷。
三、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社会和工程实施区进行公示、公告;
2.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深入了解项目建设区域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召开座谈会,征求与本工程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四、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工程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工程项目地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工程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本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如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反馈。
建设(责任)单位:伊金霍 (略)
联系人:淡二光
电话:*
邮箱:*@*q.com
公示单位:伊金霍 (略)
公示时间: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