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略) 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市县第一批)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2〕6号),下达我市的2022年省级财政林木良种培育项目资金90万元,永泰县苗圃自2021年起被确认为省级保障性苗圃建设实施单位, (略) 务办公会研究通过,拟下达永泰县苗圃建设项目资金90万元,按照《永泰县苗圃省级保障性苗圃建设2022年度实施方案》开展实施。
以上资金安排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4月26日--5月7日。如有异议,请向福州 (略) (电话 *** ),或市 (略) 纪检组( *** )反映。
(略)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