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4年3月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4年3月至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发改委(市能源局)、甬舟一体化办公室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采购品目 | C*物业管理服务 |
采购需求概况 | 一、服务对象:市发改委、市能源局、甬舟一体化办公室等。 建筑面积共计*.28平方米。 二、项目服务要求 1.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与管理; 2.按有关规定,对市政公用设施、环境卫生设施进行维护与管理; 3.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4.在服务能力范围内,向业主方提供办公自用部位、自购设备维修和保养等有偿服务,若需服务报至A座客服前台; 5.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管区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但不承担*方的人身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6.建立门卫、安全监控值班制度; 7.实行定时巡逻,巡视管区内人员,车辆活动等情况,维护管区内秩序; 8.地下车库实行24小时值班,每班不定时地巡查车况,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及时处理; 9.公共环境卫生整洁实行8小时保洁工作; 10.电梯轿厢内清洁每日循环,不锈钢电梯门清洁每日1次;大堂玻璃清刮(内外)每周1次;垃圾桶、果皮箱内垃圾每天清倒2次,每月定期清洗1次,大堂内的盆景每周清洁1次; 11.各层公共楼道清扫、推尘每日循环,每周定期清洗1次; 12.区域内公共绿地卫生每天巡视、清洁2次,保持绿地无杂物、垃圾、果皮、纸屑; 13.各种设备房地面保持整洁、无杂物堆放,压力水泵、中央空调等设备、管道每一月清洁保养1次,保持各设施设备无锈蚀、污垢、积尘。 |
预算金额(元) |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年04月 |
中小企业预留情况 | 不预留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备注 | /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024年03月28日